以全流程管理为人大监督赋能增效

2024-09-02

  为进一步规范人大监督工作的管理,提升人大监督质效,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监督质效提升年”活动,探索市县人大监督工作规律,创新提出全流程监督理念,制定出台《洛阳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全流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监督工作项目确定、问题查找、整改落实、跟踪问效等全过程、各环节、各方面进行规范,以全流程管理为人大监督赋能增效。

  《办法》将提高质效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第一标准,通过动力论和方法论创新融合,既列明方法路径,铺好监督运行轨道,更强化激励约束,划定监督“红线”,明确人大监督干什么、怎么干,如何才能让市委和人民群众满意。

  《办法》以“六个清单”为主要抓手,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建立责任清单、内容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跟踪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同时,还规定了人大监督工作原则、质效标准、责任体系、部门职能、监督方式等内容,并对协同联动监督、考核管理、监督回避、新闻宣传等提出原则性要求。

  《办法》聚焦项目确定、项目实施、整改落实等关键环节,科学设置实体性规定和程序性规定,明确各个环节的推进方法、实施步骤、审批程序等内容,确保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形成监督闭环。同时,设置6个负面管理事项,对不符合要求未通过审核的材料予以退回、重新办理,对存在违反规定擅自决定监督事项等8种情形进行问责处理,设好“硬杠杠”。

  《办法》还对代表建议、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督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督办工作做到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心坎上,让代表真认可、群众真满意。

  “全流程管理不仅是人大监督工作方法的创新,更是监督理念的重大转变。”市人大常委会综合与监督统筹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全面推行“全流程管理”模式,推动人大监督科学化、规范化、精准化、专业化、及时化、常态化、长效化,以法治之力、人大之为、监督之势护航洛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通讯员 郝毅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