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关林保护条例》《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

2024-09-02

  8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依次召开《洛阳市关林保护条例》《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对两部条例的制定、实施和贯彻等进行阐释解读。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两部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劭春作为主发布人介绍两部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立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书杰主持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文物局、关林管理处、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分别针对记者提问进行解答。

  发布会现场,来自央广网、人民网、凤凰网、河南日报、河南广播电视台、河南经济报、顶端新闻、大河报、大河网、法治日报、《人民法治》、洛阳日报、洛阳广播电视台等各级主流媒体及旗下新媒体记者,采用直播、图文、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对新闻发布会进行全媒体报道,引发全社会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部分人大代表、法律专家等参加发布会并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以“小切口、巧角度、小快灵、有特色、真管用”立法破解经济社会发展“大问题”,先后制定《洛阳市关林保护条例》《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两部法规在省人大常委会表决时均全票通过,立法工作多次受到省人大常委会表扬肯定。

  《洛阳市关林保护条例》充分回应和体现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要求,科学明确立法保护对象,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关林内的古建筑、金石碑刻、匾额楹联等文物,古树名木以及与关圣文化相关的关公信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载体统一纳入保护范畴。同时,兼顾关林保护和周边建设,进一步强化城市旅游意识,结合市委“1+3”高品质古都文化体验区建设工作,进行统筹规划。此外,该条例明确对相关保护单位及保护工作的资金支持,规定了关林景区内及周边的禁止性行为和罚则。

  《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聚焦“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对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服务等作出了规定,为加强我市停车管理、提升停车服务水平、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合理停车需求提供了坚强法治支撑。条例明确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停车管理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维护道路停车秩序,查处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并结合洛阳旅游城市特点,充分吸纳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共享,对重大节日、夜间停车等方面内容作出了规定,明确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划定临时停靠区域,设置学生出入隔离安全通道;明确在客运站点、公共交通枢纽、商业聚集区、公共服务机构等人员密集区域的城市道路范围内可以设置临停快走区域,满足群众短时停车需求;规定住宅小区周边道路具备夜间、特殊时期等时段性停车条件、符合安全管理和通行要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限定时段允许停车,真正把便民利民落到实处。

  “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推动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每一部法规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依法履职尽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现代化洛阳建设贡献人大力量。(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