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保国暗访检查《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9日至1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保国前往西工区、洛龙区暗访检查《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西工区芳林路街道通元花园是一个“由乱到治”的典型小区,如今设施完善、管理有序,居民对于物业管理的反响好,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较高,由最初的软弱涣散改进提升形成了党建引领下的“共商、共建、共治”模式。李保国实地察看小区环境治理、物业管理相关工作,与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企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
在洛龙区,李保国到开元路街道帝都国际城(定兴园),与小区群众深入交谈、认真了解听取当前小区物业管理难点堵点问题,并与小区党支部相关人员面对面交流,了解当前小区党建、物业管理等相关情况,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物业收费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群众自治组织不健全等问题进行研讨交流,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在龙城社区绿都塞纳春天小区,居民普遍反映小区物业服务优质贴心,李保国深入了解该小区物业收费、业委会(物管会)筹备建设等情况,并提出进一步优化提升建议。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李保国要求相关单位尽快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确保限时整改到位。
李保国强调,小区治理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各县(区)党委政府尤其是街道党工委要履职尽责、积极作为,指导推动建强小区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优势,构建“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三级组织体系。
要建强群众自治组织,推动业主委员会、居民物业管理委员会全覆盖建立建强,发挥好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作用,引导推动小区党组织和物管会主要负责人“一肩挑”,合力共为、统筹兼顾,切实推动有序管理、有效治理。
要压实立法责任,广泛深入开展调研,把我市好的经验做法找出来,把问题突出典型挖出来,参考借鉴外地市先进经验,聚焦小区治理难题,持续完善物业管理法规体系,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明确监督执行标准,合理维护业主和物业公司合法权益,以切实管用的立法内容为我市小区治理赋能增效、贡献人大力量。(张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