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24日,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通过《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方案》,决定对《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此次执法检查,切实推动《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在全市各县区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提升我市城市品质、改善群众出行环境。
此次执法检查,成立由各专委会委员,省、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10个执法检查小组,具体围绕机制运行情况、停车管理情况、违法停车行为的查处情况、《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的宣传普及情况等检查重点,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真实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检查时间自9月24日起至10月31日。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分组清单:
第一小组:监察和司法工委,负责检查洛龙区、汝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