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栾川、涧西开展《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2024-10-14

  今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检查〈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实施方案》,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市县联动开展《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条例》扎实有效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市住宅物业管理水平,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

  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实地开展检查,以高质量监督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现代化洛阳建设助力添彩、贡献力量。

  新安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近日,新安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就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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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检查组深入万基小区、丽华苑小区、惠安小区等地,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实地对《条例》宣传贯彻,业主大会、业委会成立和履职,物业服务人员规范服务,信息公开,物业相关特种设备运维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强调,贯彻实施好《条例》,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助于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社会治理效能、深化和谐社会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主动顺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进一步推动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要完善体制机制,围绕物业管理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健全完善物业纠纷协调化解、物业管理应急处置等机制,依法推进物业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安县人大常委会通讯员许鹏)

  栾川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近日,栾川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开展《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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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耕莘街道山城半山小区和栾川乡润川丽景小区进行走访,实地察看《条例》实施情况,重点调研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收费、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安全、业委会作用发挥等情况,并就如何进一步贯彻执行好《条例》、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出意见建议。

  检查组强调,要提高站位,加强《条例》普法宣传力度。深刻认识依法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提高《条例》知晓度和覆盖面,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压实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从体制机制入手,进一步厘清部门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推动基层治理水平和能力再上新台阶。要加强指导,不断提升业主自治能力。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探索解决业委会成立难、运行难的有效途径,提高业委会组建率;明确业委会运行规则,引导业委会正确行使职责权利,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要破解难题,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高度关注物业管理中群众关心关切问题,强化措施,加大监管力度,推动解决供热管网维护、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等难题,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加舒适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建设宜居宜业新栾川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栾川县人大常委会通讯员刘战群)

  涧西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近日,涧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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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区物业办、长春路街道洛铜34街坊、郑州路街道中弘悦享华庭等地,通过查阅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检查、问询交流等形式,深入了解住宅物业行业监管、老旧住宅小区基本物业服务、物业企业服务与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如何进一步贯彻执行好《条例》、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出意见建议。

  检查组指出,要将《条例》纳入全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大普法宣传,扩大覆盖面、提升知晓率,切实增强相关单位和居民的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物业管理的良好法治氛围。要进一步厘清部门责任,建立完善监管制度,强化属地管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运行、诚信经营,提升服务质量。要结合基层治理和老旧小区改造,引导业主积极参与小区自治管理,依法参加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与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做好管理服务工作,促进共建共治共享。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助老、托幼、家政等领域延伸,探索打造“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新模式,不断满足辖区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生活需求,以高质量的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涧西区人大常委会 通讯员 张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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