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洛阳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人大代表与国家机关负责人“面对面”活动
为进一步做好《洛阳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挖掘深层次问题,推动我市养犬管理水平有效提升,9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洛阳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人大代表与国家机关负责人“面对面”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安颖芳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任卫杰主持活动。
活动现场,20名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社区代表、物业代表等与会人员围绕我市犬只登记、强制免疫、流浪犬只控制和收缴、狂犬病防治宣传、犬只交易等方面工作进行询问,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等政府职能部门主管养犬管理工作负责同志应询作答。询问环节结束之后,与会代表对各职能部门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安颖芳指出,人大代表与国家机关负责人“面对面”活动搭建了人大代表与政府部门沟通交流平台,是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了人大监督,督促政府推进各项工作。此次执法检查发现,我市养犬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不少突出问题,还需进一步整改落实。一要高度重视。养犬管理是一项民生工程,事关社会和谐、事关文明素质、事关群众利益,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养犬管理重要性,下大功夫解决存在问题。二要明确责任。《条例》中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要深入学习贯彻、严格遵循落实,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进行宣传、劝导、监管和处罚。三要强化协作。要发挥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判突出问题,对工作中职责容易交叉的地方要共同协商化解推进。四要抓好落实。一部法规不能落实就是一纸空文,相关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抓好落实,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形成全社会文明养犬的和谐氛围,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升,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通讯员 郭冬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