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汝阳、洛宁开展《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2024-10-14

  今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检查〈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实施方案》,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市县联动开展《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条例》扎实有效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市住宅物业管理水平,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

  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实地开展检查,以高质量监督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现代化洛阳建设助力添彩、贡献力量。

  洛龙区人大常委会对《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近日,洛龙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区人大代表对《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双瑞滨河花园、绿都塞纳春天、红旗一区进行实地察看,听取相关单位关于《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在洛龙区贯彻执行情况的工作汇报,检查组在肯定工作的同时,就提升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强调,要丰富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深入学习《条例》内容,明确部门监督管理职责。要采取广大群众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增强广大居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抓好落实,提高《条例》实施成效。物业管理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力,由住建部门牵头,建立监管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物业监管工作新格局。要加强管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物业服务,提升业主委员会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各项规定有效执行,促进物业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洛龙区人大常委会通讯员 孔丹丹)

  汝阳县人大常委会对《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近日,汝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县人大代表对《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碧桂园小区、弘文苑小区、紫罗华庭小区、富力城小区、润安第一城小区等地,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汝阳县《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听取县住建局(房管中心)专项工作报告,并就汝阳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群众较为关心关注的问题谈体会、指问题、提建议。

  检查组强调,小区物业管理是加强基层治理,提升人民幸福指数的细胞工程,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相关职能部门及物业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条例》原文,切实履行职责,推进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要建强群众自治组织,推动业主委员会、居民物业管理委员会全覆盖,多措并举,引导推动无主小区建立业委会、物管会等自治组织,切实推动有序管理、有效治理,不断为人民群众打造宜居宜业的良好生活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汝阳县人大常委会通讯员 张强)

  洛宁县人大常委会对《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近日,洛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对洛宁县部分小区《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前往乾瑞花园、金地小区、富宁小区、鑫隆花园等地进行实地走访,重点调研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运营现状、收费情况以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工作、业委会作用发挥等情况。检查组来到同心湖畔、公园铭城、公园上品、金海富地小区等地,详细了解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安全等情况以及业主自治小区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检查组指出,小区物业管理是加强基层治理、提升人民幸福指数的细胞工程,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要持续推动人大代表参与社区治理、助力化解矛盾、聚焦交办问题。要对街道、社区、物管企业做好跟踪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建强群众自治组织,推动业主委员会、居民物业管理委员会全覆盖,实现小区有序管理、有效治理。(洛宁县人大常委会通讯员 高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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