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全流程管理为人大监督赋能增效

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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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洛阳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全流程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对人大监督工作项目确定、问题查找、整改落实、跟踪问效等全过程、各环节、各方面进行规范,以全流程管理为人大监督赋能增效,更好服务保障市委中心大局。

  《办法》将提高质效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首要标准,通过动力论和方法论创新融合,明确人大监督干什么、怎么干,如何让市委和群众满意。《办法》以“六个清单”为抓手,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建立责任清单、内容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跟踪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同时,《办法》规定了人大监督工作原则、质效标准、责任体系、部门职能、监督方式等,并对协同联动监督、考核管理、监督回避、新闻宣传等提出原则性要求。

  此外,《办法》科学设置了实体性规定和程序性规定,明确各个环节推进方法、实施步骤、审批程序等,确保各环节紧密衔接,形成监督闭环。《办法》设置6个负面管理事项,对不符合要求、未通过审核的材料予以退回、重新办理,对存在违反规定擅自决定监督事项等8种情形进行问责处理。《办法》还对代表建议、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督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督办工作做到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心坎上,让代表真认可、群众真满意。

  “全流程管理不仅是人大监督工作方法的创新,更是监督理念的重大转变。”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全面推行全流程管理模式,推动人大监督科学化、规范化、精准化、专业化、及时化、常态化、长效化,以法治之力、人大之为、监督之势护航洛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王思芮 郝毅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