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34号 《洛阳市伊洛河保护条例》已经洛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审议通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8日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
常务委员会
第34号
《洛阳市伊洛河保护条例》已经洛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审议通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8日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