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会议
11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劭春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会议。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市人大常委会30家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办公室主任、法工委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栾川县人大常委会、涧西区郑州路街道南村社区和河南弘创律师事务所等三家基层立法联系点介绍了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杨劭春领学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立法领域改革有关精神,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对提高我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水平、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作出安排。
杨劭春指出,基层立法联系点虽“小”,但承载着全过程人民民主“大”理念,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体现。2023年修订的《立法法》将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正式写入法律,以法律形式固化了这一民主立法的重要实践创新。建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用好这一“原汁原味”反馈群众诉求的“传声筒”十分必要和重要。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提高对基层立法联系点重要性的认识。要加强学习借鉴,认真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行。要善于总结提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提质增效。
杨劭春强调,下一步,各基层立法联系点要加强场所建设,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要加强联系点合作共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一对一”联络指导,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要加强“站”“点”整合,实现立法联系点和代表工作(联络)站优势互补。要加强法治服务,推行负责人和立法专家定期坐班制度。要加强民意收集,多元化征求群众意见。要加强代表作用发挥,为群众开展法治讲座等活动。要加强监督,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要加强平台建设,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两个平台。要加强信息共享,定期组织经验交流活动。(通讯员 郝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