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用情唱好地方立法宣传“三部曲”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立法法》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立法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要求,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四个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聚焦立法前、立法中、立法后三个阶段,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开展地方立法全过程宣传,力求立良法促善治,用心用情讲好人大故事。
立法前提高站位、找准定位,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始终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倾听群众心声;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守正创新,提升立法质量;始终坚持对标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提供制度不竭动力。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宣传工作全过程,时刻牢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政治站位和正确舆论导向。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守初心使命,站稳人民立场,走好群众路线,时刻关注人民群众所思所愿所盼。始终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回应群众呼声,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守正创新。牢固树立合宪性思维,把握好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合情性和创新性的有机统一。始终坚持对标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讲话,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探索推动新兴领域立法,进一步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推进洛阳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强劲动能。
立法中立足本位、笃志不倦,坚决做到“三个在线”。加强全过程互动,实现立法动态“全方位在线”,征求意见“全过程在线”,新闻发布“全环节在线”,有效保障公民参与立法、当家作主的权利。
立法动态“全方位在线”。围绕立法调研、座谈、论证、征求意见、起草、审议等立法活动,及时撰写相关新闻、推发工作动态,开展全方位立法信息公开与分享,全面阐释立法原意和精神,引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地方立法。
征求意见“全过程在线”。在法规草案审议修改过程中,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公开法规全文、发布调查问卷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如去年制定的《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公布后,公众号单条链接阅读量超5万人(次),群众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提出具体意见建议70余条。今年制定的《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1750多份反馈问卷、150余条公众意见建议。通过立法宣传,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密切互动中,让立法工作直抵民心、载满民意。
新闻发布“全环节在线”。在法规施行前,积极做好《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洛阳市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条例》《洛阳市关林保护条例》《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邀请央广网、人民网等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及旗下新媒体等30多家主流媒体现场参与、同步直播,集中推发视频、文字报道等百余篇。其中《洛阳市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条例》新闻发布会全网阅读量达到了千万人(次),让“立法为民”“立法护花”“立法惠民”深入人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立法后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深入践行“三个结合”。通过条例宣传和决定宣传相结合,立法机关宣传、执法机关宣传和群众宣传相结合,法规宣传和观念提升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宣传效果持续提质。
条例宣传和决定宣传相结合,系列制度“实”入人心。如在《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审议通过后,同步宣传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飞线”治理、建设邻里中心和乡里中心等与群众安居密切相关的决定,提升群众对加强小区管理和建设系列制度的知晓度、了解度,获得广泛的法规实施基础。
立法机关宣传、执法机关宣传和群众宣传相结合,执法效果落地落“实”。坚持立法与普法一体推进,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地方性法规宣传的决定》,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法规宣传期内,提前介入有关部门开展法规培训讲座,宣讲我市“小切口、有特色、真管用”立法工作开展情况、立法理念、法规规范内容,并释义重点条文。组织有关部门高质量开展重点条款解读与执法操作规范宣传,如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听得懂看得到的线上答题、线下宣传展板、各类短视频等“组合拳”,宣传传承弘扬关圣文化、提升改造关林片区,违停两次提示、30分钟驶离不处罚等法规核心重点。在立法机关宣传引领下,引导带动各部门和人民群众自发宣传、互动宣传、联动宣传,营造了良好氛围、助推法规有效实施。
法规宣传和观念提升相结合,法治建设做细做“实”。注重通过线上线下对条文规定进行宣讲构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仅让群众意识到法规是直接调整和规范其行为活动,保障和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规范,更认识到参与人大立法、共治共建的重要性,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作者:杨劭春 徐颂颂(作者分别系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