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大常委会点单报告与审议制度》出台!
为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升监督质效,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点单报告与审议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点单报告与审议是指市“一府一委两院”及市直相关部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汇报内容、汇报时间、汇报方式等,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听取和审议相关报告。
根据《制度》,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求,制定专项报告清单,提出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专项报告的时间、内容、方式等。
《制度》明确,市“一府一委两院”及市直相关部门应当按照专项报告清单要求开展工作、起草汇报材料、报告工作。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对市“一府一委两院”及市直相关部门的工作报告进行严格审核。
为了确保专项工作报告质量,《制度》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应对“市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专项工作报告和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初审意见进行满意度双测评。
“该制度通过‘人大点题、部门答题’的方式,推动监督工作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有助于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通过制度化、程序化的监督设计,把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用实用好,有效避免监督流于形式。”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严格落实《制度》,精准靶向监督,切实提升监督质效。(通讯员 陈方方 曹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