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保国主持召开立法座谈会
2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保国主持召开《洛阳市民宿业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办公室、财经工委、民侨外工委,市文广旅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以及栾川县、老城区人大、政府及文旅部门负责同志、民宿业主代表等围绕民宿定义范围、经营规模、部门职责、促进发展举措及规范管理要求等立法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建议,为《条例(草案)》修改完善提供参考借鉴。
李保国强调,开展民宿业促进立法是贯彻落实省委“四高四争先”和市委新文旅发展部署,推动民宿业持续、规范、健康发展,打造旅游目的地、创造高品质生活的必然要求。
要深刻把握促进和规范的辩证统一关系,坚持把促进民宿业发展摆在立法的首要位置,围绕完善规划布局、加强产品培育、保障用地用房、推动产业融合、加强人才培养等,探索推出引领性、突破性、创新性法规条款,切实以高质量立法促进民宿业高质量发展。
要在立法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洛阳实际,深入查找分析当前制约我市民宿业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精准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完善制度设计,优化政务服务,建立相关机制制度,为民宿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
要强化特色民宿品牌建设,深入挖掘洛阳特色文化资源,围绕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洛阳味道”等重点工作,积极打造具有鲜明洛阳特色的民宿品牌,依法将符合条件的民宿纳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定点接待范围,推动民宿向规范化、精品化、品牌化、集群化、特色化方向发展。
要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平台渠道,广泛征求民宿经营主体、游客、社区居民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法规内容,切实把《条例(草案)》修改好、完善好,确保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为促进我市民宿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李书杰参加。(王亮 相兴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