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5号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经洛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审议通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