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之力筑牢生命之源安全屏障
“创新监督方式,压实监督责任,让制度发力护清水长流。”日前,洛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监督饮用水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法治力量为全市饮用水安全构筑起全链条、常态化、刚性化的监督保障体系。
“《决定》共七条计930字,言简意赅,短小精悍。旨在立足洛阳实际,紧扣‘监督’核心,创新构建起‘常态化+重点化+精准化’的立体监督机制,为全市饮用水安全提供保障。”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全市水源地保护区及上游排查整治不及时,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染等风险隐患未完全消除,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监督饮用水安全工作,自今年6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到县区暗访检查,在组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该《决定》。
“问题表面上看是监管的漏洞,但实质是责任落实不到位。”上述负责人表示,《决定》的出台,正是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将人大监督关口前移、力量下沉,从制度层面保护饮用水的安全。
《决定》明确了将水源地规划与保护、污染排查整治、水质检测、问题整改等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市县(区)人大常委会每半年听取审议1次政府及相关部门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通过法定程序固定为‘半年一考’,就是要让政府部门时刻绷紧‘安全弦’。”
陆浑水库、故县水库、前坪水库是洛阳中心城区及周边县区的主要饮用水源地。《决定》明确市县人大常委会要重点监督三大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分、水质监测点位设置、水质检测结果情况。同时,针对“监督不到位、发现问题不报告、整改不及时”等行为,《决定》从市县人大常委会到乡镇街道人大机构,明确了追责措施。上述负责人表示,“这是洛阳首次以人大决定形式明确监督问责条款,目的就是要让‘监督者受监督’,确保每一项要求都‘长牙带电’。”
“一滴水,折射民生之重;一部《决定》,彰显监督之刚。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与常态化的监督,确保让全市人民都喝上‘放心水’‘健康水’。”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表示,《决定》的出台不是终点,而是守护饮用水安全的起点。下一步将持续强化人大监督,同时鼓励人大代表、群众、媒体通过“随手拍”“举报热线”等方式监督,形成“全民共治”格局。(李现森 张逸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