拧紧治理“责任阀” 保障住宅小区事事有人管

2026-07-23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保国主持召开《洛阳市住宅小区治理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对条例内容进行再研究、再论证。

  《洛阳市住宅小区治理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启动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条例进行深度研究论证,到新安县、宜阳县、洛龙区、西工区开展调研,深入住宅小区摸排真实情况,广泛收集人大代表、基层干部、物业从业者、居民群众等各方意见建议50余条,结合调研反馈逐条修改完善。

  李保国强调,住宅小区治理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开展住宅小区治理立法是回应群众急难愁盼、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抓实立法全流程基础工作,严谨打磨法规条文,切实提升针对性与可操作性。要始终坚守立法为民初心,把解决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摒弃形式化、表面化立法,切实做到群众有关切、法条有回应。要压实全域治理责任,进一步细化明晰市、县(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业委会、物管会、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等各类主体治理职责,搭建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全域覆盖、齐抓共管的治理体系。要优化完善治理机制,紧盯小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健全完善问题发现、上报处置、整改落实、结果反馈的全流程工作制度,统一处置标准、规范办理流程,推动住宅小区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持续结合各方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法规条款,不断提升立法精准度和实操性,以高质量立法赋能高效能治理,推动全市住宅小区治理提质增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书杰、王进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