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长印召开立法座谈会

2008-05-03

    1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长印带领市人大财经工委,召开了有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法制局和市国资委等单位领导同志参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草案)》(以下简称《国有资产法》)立法座谈会。今年1月2日,市人大收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室转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和《国有资产法》的征集修改意见函,财经工委立即转发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认真的学习研究,征集对以上法律草案的修改意见。
    与会各单位领导汇报了他们学习研究《国有资产法》的情况,认真负责地提出了对《国有资产法》的修改建议意见。特别是市国资委,在接到《国有资产法》后,立即印发各有关单位、科室征集修改意见,并召开三次委主任办公会议对汇集的修改意见进行研究。
    孙长印副主任在听取了各单位的汇报后,对各单位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认真学习研究《国有资产法》并负责任地提出修改意见给予了充分肯定。孙长印副主任强调: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今天,《国有资产法》的立法显得特别重要;《国有资产法》的立法对改变国有资产监管中存在的多头管理、管理混乱、流失严重和配置不尽合理等问题,将会发挥应有的作用;近几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我市的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也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有了很大的进步;《国有资产法》草案存在着执法主体不明、职责不清、操作性不强和调整范围不宽等问题。财经工委要认真收集、汇总、整理大家对三个法律草案的修改意见,及时向全国、省人大常委会报送。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2008.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