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尽快修建孙辛路及跨河大桥》议案的决议

2008-05-07

(2007年5月1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李诚如所作的《关于<尽快修建孙辛路及跨河大桥>议案的调查报告》,经认真审议,决定将《尽快修建孙辛路及跨河大桥》的议案交市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
  会议认为,尽快修建孙辛路及跨河大桥,对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城市路网结构的整体功能,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促进区域性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非常必要。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对建设孙辛路及跨河大桥工程要认真组织,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尽快开工建设。争取用2年的时间建成,使其成为我市新的亮点。市人大常委会将在适当的时候听取关于该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