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政协联络处组织区内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区人民法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的工作汇报

2009-07-31

    根据市人大对全市人民法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要求,联络处组织区内部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于2009年7月29日上午听取了区人民法院上半年工作及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的工作汇报。
    执法活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通过执法检查,全面了解区人民法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正确评价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及时发现和解决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和社会稳定,为开发区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在听取区法院工作汇报后,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发言。一致认为,区法院上半年工作及贯彻《刑事诉讼法》自查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反映了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内容翔实,重点突出,得到上级机关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对区法院的上半年工作及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情况的自查报告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评议情况,区人大政协联络处副主任石洪瑞在讲话时,充分肯定了区法院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希望在做好工作的同时继续加强法官队伍的建设,加强全体法官业务培训,克服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观念,树立程序法、实体法并重的观念,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