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来洛调研国家赔偿法实施情况

2012-09-03

    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武增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来洛调研国家赔偿法实施情况。上午九时,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426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黄元元副主任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内司工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及市监狱、市看守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黄元元副主任首先介绍了参会人员情况,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领导来洛调研表示欢迎。参会各单位按照调研提纲的要求,为此次会议作了充分准备。参会人员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就国家赔偿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踊跃发言,并就赔偿金的支付渠道和程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细化以及国家赔偿法的适用范围等具体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同时一些在执法一线工作的同志还结合实际工作举了许多鲜活的案例,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武增认真听取了参会人员的发言,并不时就有关情况与参会人员进行交流。武主任指出,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畅通了赔偿渠道、明确了赔偿范围、完善了赔偿程序,并把举证责任、精神损害赔偿写入了法律。此次来洛调研,实际上是国家赔偿法自2010年修订后的一个立法后评估。这部法律涉及到多个法律部门,法律关系复杂,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座谈会上有关单位谈到了基层工作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听了大家的发言,收获很大,感触很深,为我们下一步进行执法检查拓展了思路,提供了素材,再次感谢大家的大力支持。
    黄元元副主任最后指出,国家赔偿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较多,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谈的很好,在以后工作中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赔偿法,从而优化执法环境、更好的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