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冠瑜带队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

2020-07-12

    2020年7月7日至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冠瑜带领由部分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委员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执法检查组,赴栾川、宜阳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刘冠瑜一行深入农用地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及安全利用试点工程、矿山修复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等进行实地检查,听取栾川、宜阳县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汇报,与县里相关部门执法人员代表、企业负责人以及部分人大代表进行座谈,详细了解2个县在土壤污染防治上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

    刘冠瑜强调,《土壤污染防治法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提升站位,切实做到思想重视、措施严格、治理科学,把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推动打好打赢全市净土保卫战,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各级人大要认真履职,强化监督,为打好打赢全市净土保卫战发挥好人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