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阳到新安县、孟津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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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中阳带队到新安县、孟津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吴中阳一行实地查看了义煤集团洛阳宏升煤业有限公司、新安煤矿、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新安县涧河治理项目、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西霞院街道郭庄社区、吉利国控站点运行管理情况、二道河尾水净化人工湿地生态修复项目等。

  吴中阳充分肯定新安县、孟津区实施环境保护法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的政治高度,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统筹谋划、扎实工作,运用法治力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要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与推动产业升级、增进民生福祉有机结合,实现生态、生产、生活协调发展,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路子,依法推进共同富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政府副市长侯占国,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尚君,新安县县长王智、孟津区区长马晓平等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