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监督职能优势 服务保障中心大局

2023-08-11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的笼子管住权力,用法治的缰绳驾驭权力”。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监督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完善监督制度体系,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形成了高位推动、末端发力的监督工作闭环,在服务中心大局中拓宽监督“纬度”,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中延伸监督“经度”,为助推洛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树立鲜明导向,牢牢把握“四个满意”总目标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履行监督职权过程中,始终坚持“四个满意”总体目标,保障人大监督工作高效运转,实现人大监督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一是让党委满意。就是始终坚持把人大监督工作全过程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卓有成效服从服务于市委中心大局,切实做到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监督力量就汇聚到哪里,监督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确保党委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二是让人民群众满意。就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把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民生问题开展监督,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人大监督工作的根本标准。三是让人大代表满意。就是始终坚持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尽最大努力为人大代表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实现价值创造条件、提供服务,确保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就是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跟踪督办,办好每一件议案和建议。四是让监督对象满意。就是始终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把支持、服务、保障、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价值追求,紧盯全市产业发展主阵地、改革攻坚桥头堡、科技创新最前沿、民生改善第一线,确保监出结果、督出成效,为推动现代化洛阳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二、创新制度机制,着力构建协同监督大格局

  人大监督具有法定性和权威性,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工作制度,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把监督工作统起来、管起来、活起来。

  (一)创新机制把监督工作“统起来”。坚持“一盘棋”思想,创新建立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成立由一把手担纲的监督工作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工作统筹协调办公室,统筹协调人大监督工作,加强对监督工作的总体谋划、协调推进、督导检查和总结考评,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年度监督计划的进展落实情况,确保市人大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和年度监督计划取得扎实成效。统筹监督工作的谋划。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民生关切的重大问题,谋划年度监督计划和监督重点。2023年,围绕市委“三项重点工作”和民生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谋划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洛阳特色餐饮传承与发展、法检“两院”涉企案件评议等监督项目28项,其中重点项目18项。统筹监督工作的推进。发挥监督工作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作用,统筹协调各专门委员会、各工委室有序推进听取审议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工作,使监督工作更加规范、更加有序、更加有效。统筹监督工作的落实。把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重点,协调各专门委员会、各工委室抓好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审议事项和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督查,落实好监督工作“后半篇文章”,实现全链条、全过程监督,形成监督工作闭环。

  (二)完善制度把监督工作“管起来”。坚持制度先行,建立完善监督工作制度体系,对监督方式、监督内容、监督结果运用等进行规范。在监督方式方面,修订完善了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工作评议办法、提高会议审议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新建了执法检查、专题视察、暗访监督、专题询问等制度,对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召开、提出和审议议案、听取和审议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开展质询和询问、做出决议决定的公布以及督查落实等提出要求,使监督形式更丰富、措施更多样。在监督内容方面,在全省率先出台《洛阳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办法》,制定了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监督办法,强化了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事项的监督。同时,还建立了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办法和人大任免干部任后监督制度,加大了对人大代表和人大任命干部的管理力度。在监督结果运用方面,建立了监督结果报告和反馈制度,优化了满意度测评办法。强化了监督统筹部门统筹协调,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的督查督办机制,保证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同时,坚持“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建立监督数据采集体系,对监督工作实行量化管理,用数据反映工作成效、服务常委会科学决策。

  (三)创新方法让监督工作“活起来”。积极探索监督方法的创新,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创新使用暗访监督、联动监督等方式,不仅调动了市县乡三级人大的积极性,而且使监督工作更加灵活、更加有效、更加充满活力。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打出监督“组合拳”。坚持执法检查与跟踪暗访相结合、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专题询问相结合、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与满意度测评相结合、落实审议意见与出台决议决定相结合、问题交办督办与持续跟踪结合,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措施,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监督,推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地落实。创新监督方法,推动工作“真落实”。探索开展暗访监督、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等新的监督方式,推动监督工作质效不断提升。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黄河保护法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双减”、职业培训条例落实等工作,坚持“四不两直”工作法,直接到群众最关注的地方、问题最多的地方进行暗访检查,发现河水污染、企业搬迁缓慢、培训存在形式主义等问题,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暗访督导,使发现问题得到真正整改,有力推动省委、市委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开展联动监督,弹好监督工作“协奏曲”。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18项年度重点监督项目中选取员额法官和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洛阳特色餐饮传承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12项监督项目,开展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监督。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方案、统一方法、统一政策、统一效果“五个统一”要求,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集中力量、攥指成拳、形成合力,实现由市县(区)“单打独斗”“各自为战”到“联合作战”的转变,形成上下协同、密切配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三、聚焦重点领域,全面彰显监督工作新成效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站位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深刻把握人大监督工作规律,聚焦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聚焦改革发展痛点难点问题,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协商监督、和谐监督、联动监督,以重点领域突破带动监督成效能级整体跃升。

  (一)聚焦市委关注的重点要点,做到围绕中心有高度。聚焦市委“三项重点工作”,将“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洛阳特色餐饮传承与发展、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高中外迁、加强司法监督等重点工作列入年度监督计划,通过视察调研、走访座谈,听取审议市政府相关专项报告,审查批准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提出强化要素保障、注重传承创新、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等意见建议。围绕打造“洛阳味道”,推进洛阳餐饮高质量发展,先后召集由政府部门、餐饮从业者、人大代表、文化界人士等不同群体参加的座谈会10余次,并赴信阳、广州等地考察学习当地推动特色餐饮发展的经验做法。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推动下,市政府出台了《洛阳特色餐饮传承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洛阳特色餐饮传承与高质量发展工作2023年目标任务分解》,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工作落地落实。

  (二)聚焦群众关切的急点盼点,做到保障民生有温度。针对“就业难”问题,开展《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执法检查,通过暗访调查、听取汇报、实地检查、审议报告、交办意见、跟踪监督等措施,对11个方面、20项重点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督,支持市政府全面有效履行法律责任,依法规范职业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多次组织人大代表对高中外迁、高中教育提质提升等进行专题视察调研,对高中迁建规划、资金、人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高中外迁项目顺利实施。

  (三)聚焦代表关注的痛点堵点,做到建议办理有速度。修订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办法,规范代表建议提出、交办、承办、督办等工作,建立健全代表建议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统筹督办、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代表工作部门综合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承办单位内部督办的“大督办”机制,确保代表建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今年,市人代会4件议案办理进展顺利,其中《关于加快提升重点商圈,持续优化消费场景,全面释放消费潜力的议案》已经办结,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373件代表建议有效落实,29件重点建议基本办结,《关于强化市级统筹,加快城市阳台建设的建议》《关于进一步优化红绿灯信号配时,提升道路通行效率的建议》等一批有份量、有见地的建议得到有效落实,有力促进了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四)聚焦司法工作的热点难点,做到推动工作有力度。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是民心所向,也是各级人大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强化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特别是对法检“两院”的监督。先后开展了员额法官和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法检“两院”涉企案件评议和执行工作专题询问,并对法院“立案、执行、改判”和检察院“不捕不诉、量刑建议”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今年上半年,从法检“两院”5344件涉企案件中随机选取50个案件进行集中评议,对评议中发现的执行不力、审判程序存在瑕疵、审判管理监督不到位等问题,采取“一月一督办”的形式进行督办,督促法检“两院”启动执法监督程序,健全办理制度、提升办案水平,有力维护了司法公平正义,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田洪波 曹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