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工作评议“指挥棒” 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2024-02-26

  为进一步规范工作评议组织程序,增强工作评议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市委中心工作落地落实,近日,洛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工作评议办法(修订)》)。

  《工作评议办法(修订)》在现有工作评议办法的基础上,重点对工作评议的组织实施程序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了工作评议按照评议准备、调查评议、审议测评、整改落实四个阶段进行。其中,评议准备阶段主要完成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制定及召开评议工作动员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调查评议阶段主要完成被评议单位的自查和工作评议组对被评议单位工作的调查。审议测评阶段主要完成被评议单位工作情况报告和工作评议组评议调查报告的审议及满意度测评。整改落实阶段主要完成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及跟踪督查。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工作评议,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法检“两院”涉企案件开展工作评议,成立工作评议组,积极邀请驻洛全国、省人大代表及专业技术人员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坚持听取汇报与征求意见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评议评价与满意度测评相结合、责任落实与整改工作相结合,“一督到底”确保问题落实整改,以法治力量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司法公平正义持续彰显。

  “开展工作评议是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监督职责的有效形式,是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实的有效手段。制定出台《工作评议办法(修订)》就是要真评议压实责、真整改求实效,在面对面、实打实的评议过程中传导压力、激发动力,推动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市人大常委会监督统筹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将以《工作评议办法(修订)》出台为契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司法专项监督等重点工作,不断优化工作评议程序,推动工作评议常态化、评议方式多样化,切实以工作评议高质量助推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通讯员 刘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