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2008-12-19

    12月16日上午,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县国税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永林主持会议。
    会上听取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全军所作的《关于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长助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刘慧宁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农村土坯房、草房、危土窑洞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卫生局局长周流宗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黄东彩所作的《关于〈洛阳市村级道路养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张廷璞所作的《关于2008年公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牛宏伟所作的《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安平所作的《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京汉所作的《关于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韦保岗所作的《关于洛宁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最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永林围绕会议议程,就行政执法、农村土坯房、草房、危土窑洞改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公安、民事审判、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县“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认真对待审议意见和建议,很好地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希望与会人员,要以这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扎实工作,奋力开拓,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军、祁庚民、朱麦琴、王松柯、常京汉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全军,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张廷璞,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安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牛宏伟,县长助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刘慧宁,县直30多个部门负责人,18个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县人大代表和公民代表各1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