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和法院妥善处理上访案件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2009-01-08

    元月7日,区人大联络处收到一封电传:分别对洛阳市人大和高新区人大“把普通老百姓的事真正当成自己的事,区人民法院处理案件公平公正”给予感谢。
    事情原委是这样的:12月10日,区人大联络处收到市人大常委会转来一封群众来信。来信陈述,耿女的父亲因肇事者在无驾照和酗酒的情况下,驾驶无号摩托车将其撞死,经公安局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在张某难于理赔、受害家属悲痛欲绝、赔偿无果的情况下,上书市人大常委会,请求督促法院依法办理,真正做到还公正于百姓,以告慰死者,安慰生者。
    区人大联络处收到市人大的这封转办信后,非常重视。主管信访工作的石洪瑞主任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区法院依法公正处理。经过区人大信访办以及区人民法院各位领导的不懈努力和耐心调解,肇事者受到了应有的法律惩处,此案件所反映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受害方得到11.5万元的经济赔偿,并主动撤回了上访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