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 有新亮点

2014-09-23

◆ 张海拴     张小彦
 
    嵩县人大常委会在信访工作中“突出四个重点、坚持四个结合、确保四个到位、实现四个突破”,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更好的开展信访工作探索出了一条新路。
 
突出四个重点
    ——以维护全县稳定大局为重点。县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信访稳定工作,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在接访前,礼貌待客,为来访群众热情让坐、让茶,以情动人;在接访中,换位思考,耐心细致地询问并做好上访者的思想工作和政策解释工作,千方百计化解群众的过激情绪,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在接访后,及时召开座谈会,与有关部门通报情况,落实协调解决措施。同时,实行跟踪问效,电话回访群众制度,了解群众对解决结果是否满意。
    ——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县人大常委会从大量的上访群众诉求中深深体会到,要从根本上减少信访事项,就必须加快经济发展步伐,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愿望和要求。为此,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事关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的事项作为工作重点来部署和开展人大的各项工作,并要求县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汇报县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重点。民生问题是信访工作的热点。群众来信来访中大量涉及到的群众生活困难、财产侵权、最低生活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这些也都是县人大常委会关注的工作重点。工作中,一方面及时帮助解决群众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认真督促落实惠农惠民政策,特别是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及时督促、纠正和制止。
    ——以全县中心工作为重点。今年,县委、县政府提出“创建5A嵩县”后,县人大常委会立即紧扣此项工作重点,要求机关各主任、各委室积极宣传5A嵩县理念、5A嵩县标准。同时,监督“一府两院”及其各个部门在创建“5A嵩县——平安嵩县,效廉嵩县,诚敬嵩县,公平嵩县,学创嵩县”中积极工作,以超前思考,超前预见,超前排查,来提前化解矛盾,努力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坚持四个结合
    县人大常委会紧密联系人大工作的实际,采取多途径、多形式,把做好信访工作和人大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
    ——把做好信访工作与代表联系群众紧密相结合。为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群众,和人民群众联系紧密的特点,县人大常委会要求每位人大代表都要深入企业、农村社区,走访群众,听取意见,发现社会热点和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及时掌握信访动态,认真梳理排查问题,利用人大代表德高望重、有影响力、说话有份量、解决问题有方法的优势,及时有力地化解矛盾纠纷。
    ——把做好信访工作与议题调研相结合。县人大常委会精选调查研究议题,组织开展了关于“招标投标法”落实情况等10多项专项调查研究活动。在调研过程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发现和掌握最真实的一手资料。同时,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以及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及时进行汇总梳理并形成调查报告,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把做好信访工作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比较强烈、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尤其是对一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司法不公、行政不作为的举报投诉,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执法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从而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如,常委会通过对《招标投标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少数部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司法不公的现象予以了纠正,保证了国家法律法规正确有效的贯彻实施。
    ——把做好信访工作与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相结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将其纳入常委会议题,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及时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改进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如,听取和审议了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的工作报告,农村文化活动开展情况、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等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交有关部门办理。
 
确保四个到位
    ——基层建设到位。以委局、乡镇、村为重点建全信访网络。委局、乡镇成立信访办,村建立信访说事室,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信访网络,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网络体系。拓宽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真正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工作人员到位。一是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委会主任亲自担任组长,负责日常工作和分管法制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委室主任为成员;二是设立了信访工作办公室,专门接待受理和承办具体信访事宜;三是充实了工作力量,配备了工作经验丰富、熟悉政策法律、工作责任心极强的信访工作人员。
    ——工作措施到位。一是领导亲自抓督办。对一些重要的信访件,常委会领导坚持亲自批阅,亲自交办,亲自督查。二是坚持干部大下访。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干部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协调解决了一大批信访难题。三是典型个案集中突破。对久拖不决的信访老案、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集访事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案件,坚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协调解决,督促落实。对一些重要信访案件以及具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热点问题,时刻保持高度敏锐性,快速反应,及时督促,推动问题解决。
    ——工作经费到位。由于信访案件存在着突发性、事态的复杂性、时间的不确定性、地点的不固定性等特点,造成了信访工作费用的开支也不确定。因此,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县、乡、村相关部门对信访开支实行三支笔签字,实报实销,开支多少报销多少,确保了各级信访工作经费及时到位,保证了信访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
 
实现四个突破
    ——从控制信访到疏导信访的突破。针对新形势下信访事项呈现多元化、利益化、群体化的发展趋势,县人大常委会实现了从控制信访到教育疏导、规范群众信访行为的突破。目前,少数上访群众还存在着信“上”不信“下”、信“多”不信“少”、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的思想误区。为从根本上转变这种错误观念,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各级信访部门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单位、社区、村组和农户,进行广泛宣传,真正让《信访条例》家喻户晓。同时,通过交心谈心、政策引导、思想引导、法制教育等形式,引导群众走出信访思想误区,理顺和稳定上访群众的思想情绪,使上访群众在依法、有序、文明信访过程中维护自身的权益。
    ——从包信访稳定到处理化解问题的突破。信件满天飞、无论大事小情都上访,造成了信访量大、新矛盾多,这也是当前各级政府部门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此,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工作方法,一是兑现政策落实一批。对符合政策,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案件,设法落实政策,解决问题。二是落实资金办理一批。对合情合法合理的经济案件,如部分群众家庭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安置问题,设法从财政、民政中挤出部分资金,加以解决。三是上下联动化解一批。对跨地区或国家建设项目问题,通过加强纵横联系,上下协调,促使问题得到解决。四是严格依法打击一批。对涉法涉诉的有关案件,进行清理复查复核,按照有错必改的原则,逐一抓好落实;对少数无理取闹或采取过激行动,造成恶劣影响的上访人员,区别进行教育或者处罚,触犯法律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做好思想工作稳定一批。耐心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对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可以逐步解决的,制定分步实施方案,限期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作好解释说明工作,稳定上访群众情绪。六是抓好教育防范消除一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从事后处理到事前排查化解的突破。把信访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坚持经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及早发现信访苗头和倾向,特别是对(下转第33页)(上接第30页)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严格落实化解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妥善解决,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从被动接访到主动处理问题的突破。包案人员不仅包信访稳定,更要包信访矛盾的化解。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了信访综合调研和经验交流,每月都召开信访专题会议,分析信访形势、研究问题症结、交流成功经验、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制定有效措施推动积案化解。特别是将久拖不决和责任部门无法直接解决的信访难题及时向县委、政府等主要领导提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主管领导一把手亲自包案、亲自上手、亲自化解,直面群众诉求、理顺群众情绪,确保问题的解决、矛盾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