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廉洁自律倡树文明祭祀新风的提示函

2018-04-24

    2018年清明节将至,为倡树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防止不正之风回潮复燃,现就节日期间廉洁自律需注意的各项规定进行提示,请各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营造崇尚廉洁的节日气氛。

    九个严禁:

    1、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

    2、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3、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

    4、严禁以祭祀、周年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5、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

    6、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7、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

    8、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祀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9、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